巴基斯坦学者:中国人民至上的抗疫措施值得称赞 西方虚假指责充满讽刺******
中国日报网1月4日电日前,巴基斯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哈立德·泰穆尔·阿克拉姆为《中国日报》撰文,文中写道,通过对中国努力和创新性医疗举措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斗争中,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地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新冠疫情扰乱了全球各地经济体的社会经济结构,凸显了医疗辅助人员和和资源的重要性。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也是少数几个保持经济健康增长的国家之一,并帮助其他国家保持发展,为他们提供新冠病毒疫苗和医疗援助,以遏制新冠病毒的传播。
阿克拉姆表示中国政府富有远见的领导力保护了中国人民免受新冠病毒最严重的影响,为此,中国实施了严格且必要的限制措施,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卫生防疫。中国政府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中国防控基础等因素后,放宽了疫情防控措施。
然而,自疫情开始以来,西方媒体一直声称中国的防疫政策在遏制病毒方面的成功是有限的。一些西方国家在中国放宽限制后对中国展开了敌意宣传,此举充满了讽刺性,因为此前他们曾表示中国没有理由继续严格的限制。
中国在近三年的抗击疫情行动中,优先保护老人和儿童,扩大疫苗接种范围,采取一切必要的病毒预防措施。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抗疫政策仍然是为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病例数,实施科学、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这样的政策拯救了宝贵的生命,帮助生活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中国帮助许多国家稳定其经济,保护人民免受病毒侵害。由于中国强有力的政策和落实,中国持续为世界提供货物和服务,包括许多国家急需的抗击疫情的商品。因此,西方国家发动反华宣传的努力注定要失败。
文中阿克拉姆进一步提到,在过去近三年里,中国的抗疫政策和预防措施帮助降低了国内的感染风险,这表明严格的防控政策在控制病毒方面是有效的。简而言之,中国一直在加强医疗资源,动员各级医疗机构妥善应对新冠疫情,确保感染病毒的人得到妥善治疗。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这些挑战,并一直在为保护中国人民免受病毒侵害而不懈努力。因此,任何针对中国的指责,都让我们对西方国家对病毒采取的所谓预防措施、维护经济稳定提出质疑。因此,西方国家不应该指责中国,而是应该与中国合作,共同创造一个没有新冠疫情的世界。
对中国的虚假指控和敌对行为不会影响中国构建全球纽带。相反,它们会暴露出不利于全球和平与安全的力量。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